自驾游误入驿站,停车10分钟被收50元,老板称是玉石费!

自驾游误入驿站,停车10分钟被收50元,老板称是玉石费!

自驾游是一种很好的旅行方式,可以自由地探索美丽的风景和文化。但是,自驾游也要注意安全和规则,不要随便进入陌生的地方,否则可能会遇到麻烦。今天,我要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,一群网友自驾游时误入了一个驿站,只停车了10分钟就被老板要求交50元。老板说这不是停车费,而是玉石费。网友们觉得被宰了,就拍了视频曝光。结果,涉事驿站被关停了,老板还被调查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请听我慢慢道来。

【真实案例回顾】

这群网友叫肖女士他们,他们有一天在青海自驾游。他们开车经过一个客栈时,没有看到任何标志或者提示,就以为那是一个可以自由参观的地方。于是,他们就开车进去了。

在客栈里面,他们只待了10分钟就准备离开。可是,他们发现大门被锁上了。一个男子拿着微信收款码站在门口,说他们要交50元才能走。他说这不是停车费,而是玉石费。因为他们捡走了客栈里的玉石。

肖女士他们很诧异,他们说他们根本没有捡任何玉石。而且,他们也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玉石费的提示或者告示。他们觉得这是老板故意坑人的把戏。他们不想给钱,就想报警。

可是,他们发现手机没有信号。老板还威胁说不让他们走。肖女士他们只好拿出手机录视频,并且跟老板协商。老板一开始要50元,后来降到25元。肖女士他们觉得还是太贵了,就问能不能给20元。

最后,在争执了半天后,肖女士他们给了老板20元才离开了客栈。离开后,他们就把视频发到了网上。视频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评论。有人说老板太黑心了,有人说网友太小气了。

当地警方和文旅局也注意到了这个事件。他们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,对涉事驿站进行了检查和询问。结果发现,涉事驿站没有经营许可证,也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和告示。而且,老板也无法证明网友捡走了玉石。

因此,当地文旅局责令涉事驿站关停整改,并对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。

【案件分析和处理结果】

对于这件事情,在法律上应该怎么看呢?

首先要明确的是,在民事纠纷中,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钱款或者其他财产的话,必须有合法的依据和证据。否则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或者其他违法行为。

在本案中,涉事驿站的老板向肖女士他们索要钱款,他说这是玉石费。那么他必须证明两个事实:(1)肖女士他们确实捡走了他的玉石;(2)他有权向捡走玉石的人收取玉石费。

但是,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老板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两个事实。他没有拍到肖女士他们捡玉石的视频或者照片,也没有出示任何关于玉石费的规定或者告示。而且,肖女士他们也否认了捡玉石的事实。

既然没有证据和依据,那么老板就没有权利向肖女士他们索要钱款。而且,他还用不让他们离开的方式进行威胁,这就涉嫌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。

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因此,涉事驿站的老板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,还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【法律教训和借鉴意义】

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法律教训和借鉴意义呢?首先,我们要知道,在自驾游时,要注意安全和规则,不要随便进入陌生的地方,尤其是没有明确标志或者提示的地方。否则可能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。其次,我们要尊重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,不要随意捡拾或者破坏别人的财物,也不要无理取闹或者敲诈对方。最后,我们要合理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,按照法律规定提交和质证证据,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。

(案例来源:青蜂侠、环球网)本文根据真实案件改写,仅做普法用途,请勿过度解读